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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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师教学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师教学鉴定工作实施细则》(西电教〔2013〕170号)、《关于修订“教师教学鉴定工作实施细则”第六条相关内容的通知》(西电教〔2014〕10号)和学校教学委员会教师教学鉴定专题会议纪要(专题会纪字〔2014〕21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16年度教师教学鉴定工作。

教学鉴定由教师本人申请,副教授类的教师教学鉴定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讲师类的教师教学鉴定由所在单位组织。各学院应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来组织实施,实事求是,使鉴定的结果客观公正。

2016年度教学鉴定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鉴定指标

教学鉴定由“学生评教”、“课程教案检查”、“专家随堂听课评价”和“集中公开课专家评价”4项指标组成,申请人需获得全部4项评价成绩,方能取得教学鉴定结果。

二、进度安排

1.请各学院务必通知2016年拟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认真阅读教学鉴定相关文件,2015年9月25日前登陆教师教学发展管理系统(http://jsgl.xidian.edu.cn/

,9月14日开放),在线提交教学鉴定申请,同时学院工作人员应关注教师网上申请情况,指导教师填写信息。

2.2015年9月下旬~12月和2016年3月~4月下旬,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根据申请人(副教授)的本科授课情况安排专家随堂听课。在此期间,相关教师的课程如有变更,请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并及时告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可在系统中更改,建议同时发站内消息)。

3.2016年4月8前,各学院通知申请人(副教授)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案名称(1门课程与公开课相符)提交到系统中,教案纸质版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申请人应熟悉主讲课程内容,做好相关准备。2016年4月中下旬,学校将统一组织集中公开课(内容不能为绪论、导言或习题课)和课程教案检查。

4.2016年5月6日前,各学院将拟申请人(讲师)的教学鉴定各项指标成绩及学院教学分委员会给出的教学鉴定建议结果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结果要进行排序。

5.2016年5月中旬,学校教学委员会将召开教师教学鉴定会议,给出教学鉴定结果。

三、其他

近期,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组织管理系统使用的集中培训。各学院工作人员应尽快熟悉教学发展管理系统,指导教师填报,利用系统开展教学鉴定工作。

联系人:李亚汉

电 话:81891792

邮 箱:yhli@mail.xidian.edu.cn

附件:专家随堂听课评价表

教学鉴定模块教师用户说明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9月10日

邮箱:sfl@xidian.edu.cn 电话:029-81891389 

师德师风投诉邮箱:ylchen@xidian.edu.cn

师德师风监督电话:029-81891027

南校区:信远II区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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